政策解读发布/更新:企汇智慧税务所

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:子女教育每月2000元

根据国发〔2023〕13号文件,自2023年1月1日起,子女教育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提高至每孩每月2000元,赡养老人扣除提高至每月3000元。

现行扣除标准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3〕13号),自2023年1月1日起:

1. 子女教育: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
2.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: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
3. 赡养老人: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;非独生子女分摊,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

其他专项附加扣除

继续教育(学历教育每月400元)、大病医疗(年度限额80000元内据实扣除)、住房贷款利息(每月1000元)、住房租金(按城市分档1500/1100/800元每月)标准不变。

汇算清缴提示

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上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时,可补充填报未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。

# 个人所得税# 专项附加扣除# 汇算清缴

本文为政策要点解读,具体适用以官方公告原文及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。政策如有更新,以最新文件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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